宜宾2017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7-07-13 10:39 来源:宜宾人社局网
摘要:宜宾2017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8月14日,资格审查时间:7月14日至8月15日,缴费时间:7月15日至8月1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9日至10月13日,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
关于做好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08号)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8月14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7月14日至8月15日。
(三)缴费时间:7月15日至8月16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9月1日至9月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9日至10月13日。
(六)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
二、考试科目
10月15日
上午 9:00-12:00 考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 考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也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五)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初级或中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程序
2017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
(一)报名注册。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填写报名表。
考生应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提供的照片工具处理及上传照片。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宜宾市文广局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出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收原件1份,要素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相关工作的所历单位及起止时间)。
(4)免试部分科目者需提供聘任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我市资格审查单位:宜宾市文广局,联系电话:8223082,联系人:袁老师,审核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县府街市文广局五楼人事科。
3.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新考生经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4.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831-8247733、8247722。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8元。
五、注意事项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
(三)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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