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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抚顺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时间、地址

2017-08-15 11:18  来源:抚顺人才网

抚顺2017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于7月28日-8月15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老考生(2016年在辽宁考区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所在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请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全省人事考试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 区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沈 阳
现场确认: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资格审核:
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二号楼综合服务大厅报名窗口(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院内)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10号305室
024-12333-1
024-31619038
鞍 山
鞍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 顺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024-58303599
本 溪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024-42896813
丹 东
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68
锦 州
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0416-3872301
营 口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0417-2856088
阜 新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三楼
0418-2680093
0418-2680056
辽 阳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
0419-2990226
盘 锦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
0427-2826087
铁 岭
铁岭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024-74830136
朝 阳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1106室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0429-3155711
0429-6660763
省 直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
(考试局办事大厅)
024-1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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