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安排通知
2017-06-23 11:59 来源:吉林省旅游局
摘要:近日,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通知2017年吉林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成绩查询、考试科目等都做了详细安排,详见公告内容。请准备参加吉林省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的考生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报名、备考。职业培训教育网导游资格考试辅导名师团预祝大家顺利通过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
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旅办发[2017]140号)要求,国家旅游局定于2017年11月—12月举行2017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为:http://lyrc.cnta.7gov.cn/indexzg.aspx(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交费三个环节。
经报请国家旅游局同意,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吉林省划分四个考区:即长春考区、吉林考区、延边考区、通化考区,报名考生采取就近原则报考。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考生需确保所填信息准确、真实、有效,如信息有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上传照片规格说明: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尺寸285*385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且电子照片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二)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前,前往各考区现场审核地点完成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新报考考生应交验:
1.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丢失,需开具有效学历证明);
3. 健康证明(由考生自行提供,需能够体现个人信息及健康结果,内容和格式没有统一要求,医疗机构考生自定义,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健康证明);
4. 与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免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三张。
加试考生应交验:
1.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 已考取的《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与上传电子照片同版的免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三张。
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报考考生在审核机构提供的《考生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统一交由各考区导考办保管。
现场审核地址:
长春考区:长春市旅游协会三楼综合部311室,长春市南关区昆明街211号(回族小学旁)
联系电话:0431-88571005,88571006。
吉林考区:吉林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十楼1002室。
联系电话: 0432-64805489。
延边考区:延边州旅游局七楼培训中心,延吉市延西街558号
联系电话:0433-2710617。
通化考区:通化市旅游局咨询服务中心,通化市新华大街499号,市政府2楼210室),通化市旅游局产业规划科
联系电话:0435-3259791。
(三)现场交费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方可交费。依据吉林省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吉发改审批联字[2007]6号)规定,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费用每人255元。交费完成后,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试前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现场考试语种设立分为:普通话、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总分100分。中文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科目一至科目四的复习范围参照《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可从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科目五的复习范围参照《吉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实务》大纲要求。
加试考生只需参加科目五考试。
四、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科目一、科目二 2017年11月18日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2017年11月18日10:30-12:00
科目五 依据报考语种及报名考区,于12月18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8年1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六、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8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三)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四)考试资讯发布及政策咨询。吉林省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相关资讯在吉林省旅游政务网(网址::http://www.jlta.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1292306。
报名系统客服电话:021-61948895。
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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