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安排公告
2017-06-20 17:45 来源:河南旅游政务网
摘要:河南省旅游局发布了2017年河南导游资格考试相关安排通知的公告,通知对2017年河南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准考生打印、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安排都做了明确的要求。当下,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正在进行中,今年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17:00,请广大河南省备考生抓紧时间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参加网络报名,请相关备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具体安排详见通知内容。
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豫旅【2017】20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有关旅游院校(系)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国家旅游局定于2017年11月-12月举行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
外语类和加试类考生,现场考试开考城市选择“郑州”。
(二)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省辖市旅游局(委)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健康证明。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规定的,即时取消报考资格。
(三)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费。交费起始时间及标准另行通知,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17:00.交费完成后,费用不予退还。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试前可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可从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科目五考试方法为室内模拟讲解。现场考试内容为模拟景点讲解、语言表达、导游服务规范、应变能力、综合知识、礼貌礼仪等,满分100分。
中文类考生每人不少于15分钟,现场考试模拟讲解景点为12个;外语类考生每人不少于25分钟,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模拟讲解景点为5个。由考生在面试时随机抽取一个景区进行讲解,考生根据时间要求自行组织讲解内容。讲解结束后,考官进行讲解景点相关知识和导游业务知识(包括导游服务规范、应变能力和综合知识等)提问。外语类(含加试)考生须用所报语种应试,并增加口译测试(包括“中译外”和“外译中”)。
中文类12个模拟讲解景点分别为: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洛阳龙门石窟景区、焦作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开封清明上河园、洛阳白云山景区、永城市芒砀山景区、安阳殷墟景区、三门峡函谷关、安阳红旗渠、开封焦裕禄纪念园、郑州康百万庄园、河南黄河小浪底风景区。
外语类5个模拟讲解景点分别为: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安阳殷墟景区、焦作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开封清明上河园。
四、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科目一、科目二 | 2017年11月18日 9:00-10:30 |
科目三、科目四 | 2017年11月18日 10:30-12:00 |
科目五 |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五、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8年1月31日9: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六、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国家旅游局委托河南省旅游局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8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三)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九、有关要求
(一)河南考区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指导监督下,由河南省旅游人才中心承办具体考务工作。
(二)各省辖市旅游局(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考试工作,确保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三)各省辖市旅游局(委)要加强考试管理,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并将负责人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19日前报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四)各省辖市旅游局(委)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报名客服电话:021-61948895
监督电话: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0371-65908268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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