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通知
2017-06-08 17:35 来源: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摘要: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湖南考区)的通知》,科目五考试时间确定为2017年11月20日-12月17日。考生可报考中文、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朝鲜语等语种。每位考生一次只能报考1个语种。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笔试设长沙、湘潭、衡阳、岳阳、常德、张家界、怀化、湘西州八个考点。现场考试设长沙、衡阳、常德、张家界、湘西州五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湖南考区)的通知
各市(州)旅游局(委、办),有关旅游院校(系)及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旅办发〔2017〕140号)文件精神,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11月至12月实施,按照全省旅游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7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湖南入口→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
考生可报考中文、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朝鲜语等语种。每位考生一次只能报考1个语种。
(二)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省级旅游主管部门于2017年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对考生的资格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对本人提交的照片、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任何不实,按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不要求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健康证明。考生提交的相关信息在资格审核完成后不能变更。
(三)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17:00.交费完成后,费用不予退还。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湘发改价费【2017】127号)文件精神,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费用核准如下:笔试(机考)科目(四科)为120元/人,现场考试200元/人,合计考生需交考试费用320元/人。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交纳现场考试费用。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试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中文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采用多媒体室内模拟的形式,内容包括景点讲解和电脑题库随机提问。其中:中文类考生现场考试内容包括景点讲解、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和综合知识问答。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内容包括:用所考语种进行景点讲解、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综合知识问答和口译测试(包括“中译外”、“外译中”)。中文类考生考核12个景区,分别是岳麓书院、马王堆汉墓、毛泽东故居、岳阳楼、天子山、天门山、凤凰古城、南岳衡山、崀山、刘少奇故里、东江湖和炎帝陵;外语类考生考核5个景区,分别是马王堆汉墓、毛泽东故居、天子山、天门山和凤凰古城。
景点讲解的考试由考生从考核景点中抽取一个景点进行讲解;电脑题库随机提问包括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和综合知识考题;考官通过考生现场考试情况给予综合评分。
四、考点设置
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笔试设长沙、湘潭、衡阳、岳阳、常德、张家界、怀化、湘西州八个考点。现场考试设长沙、衡阳、常德、张家界、湘西州五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大纲
2017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访问国家旅游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考试大纲,下载地址为:
http://www.cnta.gov.cn/zwgk/201705/t20170508_824669.shtml
六、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科目一、科目二2017年11月18日 0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2017年11月18日 10:30-12:00
科目五 2017年11月20日-12月17日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考官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8年1月31日9: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八、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证书核发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十、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8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三)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须参加科目五的考试。报名时需提供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国家旅游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在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网发布有关考试和工作信息,考生获取有关信息的路径为: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流程>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
十一、有关要求
各市(州)旅游主管部门和相关旅游教育培训示范点院校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考试工作,保证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严格按照时限开展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考试报名工作的监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对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国家旅游局将严肃查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二、联系咨询电话及网址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证中心:0731—84663300,82191197
考试相关通知在湖南旅游政务网(http://www.hnt.gov.cn)予以发布。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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