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7年职称英语免考条件
2017-02-04 11:42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
2017年宁夏职称英语免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组织选派援外的人员。
(二)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申报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国外学历或学位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或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出国进修一年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合格者(其中高级对应A级、中级对应B级、初级对应C级)。
(四)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同等外语考试的人员,出版过外文专著的人员。
(五)申报副高级职称时A级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已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六)升格或者合并到高等院校以及组建为专科院校的教师,转评高教系列同一级别职称的人员。
(七)从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保留公务员身份的,以及由部队转业到地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首次申报职称的人员。
(八)在县(区、市)、乡镇(街道)和社区等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九)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业的人员。
(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担任生产实习指导教学工作的人员,艺术、体育、工艺美术、群文、律师、公证和文学创作系列的人员。
(十一)长期(5年以上)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牧业、渔业、采矿、煤化工、测绘、勘探、建筑、铁路、桥梁、公路施工和广播电视高山台(站)等野外工作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不含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
(十二)除高教、党校、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卫生和计划生育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系列以外,其他系列年满50周岁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年满45周岁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
(十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国内引才312计划”、自治区“313人才工程”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等人员;从海外、区外引进急需紧缺的人员。
(十四)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
(十五)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艺美术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职称英语不做要求。点击查看:宁夏非公有制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职称英语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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