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称英语免考规定
2014-12-31 15:44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整理
一、任现职以来经证明具有较高外(汉)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汉)语考试。
1 、任现职以来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或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以留学证明书或签证为准);
2 、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外文专著、译著的,民考民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汉文专著、译著的;
4 、获得博士学位的;
5 、 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评审中级职称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汉)语考试。
1 、能力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人员;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地、州 ( 市 ) 级拔尖人才;
2 、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
3 、取得非本民族语言文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4 、 县 ( 市 ) 及以下 基层 单位(含自治区、地州属企事业单位驻县及以下基层单位)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的;
5 、近五年每年有半年以上(含半年)在野外从事农(牧)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
6 、 男 55 岁、女 50 岁以上,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年龄截止时间为评审当年 12 月 31 日之前) ;
7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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