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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6年职称英语免考条件

2015-12-23 14:25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整理

福建2016年职称英语免考条件:

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中对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9种对象,可分别按照我省闽人发〔2002〕152号、154号和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申报经济、会计、新闻等20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见附件)

2.企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除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3.高等学校教师,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工作地点在设区市及以下的省直垂直管理单位)的自然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社会科研人员(不含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人员),省属卫生单位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国际商务师,按原有职称外语要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上述人员中,对于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4.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可免试。

5.除免试人员外,对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外语要求。

 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20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1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2
中小学教师
3
技工学校教师
4
经济专业人员
5
会计专业人员
6
统计专业人员
7
体育教练员
8
新闻专业人员
9
翻译专业人员(第二外语)
10
广播电视播音人员
11
出版专业人员
12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
13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14
档案专业人员
15
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16
艺术专业人员
17
律师
18
公证员
19
船舶技术人员
20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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