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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标师复习资料:无效合同的种类

2016-05-31 14:56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整理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下列合同属于均属于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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