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之新大纲变化
2015-03-25 10:29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整理
2015年《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之新大纲变化
第一科大纲较2012大纲有较大变化,与《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之间进行了内同调整。增加了招标采购专业知识,增强了招标采购的理论性。具体言之:
第一部分,招标采购。这一部分是新增的招标采购基础知识,其中包括招标采购的目标、原则、任务、特性以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等。此部分的一些内容是由原《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调整过来,但内容做了一些变化。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其中“2.1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是新增的内容,要求考生掌握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历史。2.2和2.3是原大纲就有的内容。
第三部分,招标采购中的经济学和管理学。此部分是新增内容,增加了许多理论知识,如成本控制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博弈论、公共选择理论、寻租理论等。资金时间价值是从原其他科目中调整过来。此部分理论性强,应试难度增大。
第四部分,招标采购主要法律法规。大大缩减了招标采购专业法律法规的考试,将涉及程序性的法律法规内容都放到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之中。此处的专业法律法规主要是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政策、以及《政府采购协议》和《示范法》。所以,专业法律法规在第一科中所占比例大大下降。
第五部分,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新增加了许多法规。民商法中,除了将《合同法》调整到第四科外,新增了《公司法》和《担保法》的一些内容。行政法中,新增了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环境保护法》的一些内容。经济法部分是新增的内容,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和《产品质量法》等一些内容。程序法是原大纲中第七章的部分内容,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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