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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合格人员办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年度经济、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增项)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的通知

凡参加2015年度经济、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增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六安市考生,请于2016年5月18日——5月31日六安市政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佛子岭路政务中心13、14号窗口,法定工作日9:00-17:00),办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领取资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办理登记时须带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寸免冠近照2张。

咨询电话:0564——3378133、3370637、3379851

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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