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2018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2日-28日
2018-09-07 10:49 来源:连云港人社局
摘要:连云港2018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2日9:00-9月28日16: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
为保证2018年下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时间安排
1、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报名时间:9月12日9:00-9月28日16:00
3、考试时间:11月17日-18日
二、鉴定申报
1、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2、个人网上报名请在报名期间登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界面(http://120.26.132.5:8110/ostaoa)进行报名。考生所报考职业需符合相关职业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交纳考试费,即完成了报名程序。资格初审通过后信息不得更改。网报申请退费考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联系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的考生视为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个人网报考生的资格初审仅审核电子照片和报名信息的完整性,报名资格审核最终以成绩合格后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个人网报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成绩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带上资格审核材料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完成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审核者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视作无效处理。有关资格复审事项将在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4、所有报考考生(包括个人网报考生和现场报名考生)均需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要求如下: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小于20kb.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在成绩发布后,可登录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45054/index.html)“最新成绩查询”窗口查询成绩(约考后40个工作日可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成绩发布和成绩复查事项将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上另行通知。
6、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市就业训练中心411室)。
咨询电话:0518-85685861,85812871.
三、考核方式调整职业
1、2018年11月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四级)理论、专业能力、综合评审答题方式全部调整为上机考试。
四、注意事项
1、个人网报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 报名须知(见附件3),了解考试流程。
2、各市要加强统一鉴定报名资格的审核。省中心将对各市报名工作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3、通过各市报名点申报的考生,各报名点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相关申报资料(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原件)准备齐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市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各报名点存档。
附件:
1﹒各报名机构报名电话一览表
2﹒2018年下半年全国全省统考职业考试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
4﹒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
连云港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6日
附件1:各报名机构报名电话一览表
报名点 | 报名电话 | 可报考职业 |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 85985466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淮海工学院 | 85895997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连云港市聚能职业培训学校 | 85682071 85572666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附件2:全国全省统考职业考试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
2018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11 月 17 日 |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
4-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上机考试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6:00 综合评审(二级)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6:30 综合评审(一级) |
2018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4-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理论知识 | |||||
专业能力 | 简答、计算、综合题等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
理论知识 | |||||
专业能力 | 简答、综合题等 | ||||
综合评审 | 文件筐 | ||||
1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上机考试 | |
理论知识 | |||||
专业能力 | 简答、综合题等 | ||||
综合评审 | 文件筐 |
附件4: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
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校毕业班学生,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3)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4)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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