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17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鉴定通知
2017-03-23 15:38 来源:邢台市人社局
摘要:邢台市2017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上半年为4月13日,下半年为10月10日。考生可登陆“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提高鉴定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
2017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7个职业。物流师职业仅受理2016年度补考考生。
2017年全省统一鉴定职业有:秘书(涉外)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客户服务管理师、房地产策划师、形象设计师、速录师、健康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中药购销员、创业咨询师、信用管理师等16个职业。
以上职业如遇政策调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也将按相关精神做出相应调整。
二、鉴定时间和方式
全国统一鉴定时间为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2个职业的二级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鉴定改为上机考核(具体鉴定安排详见附件1、2)。报名截止日期上半年为4月13日,下半年为10月10日。
全省统一鉴定时间为6月17、18日和12月16、17日(具体鉴定安排详见附件3、4)。报名截止日期上半年为5月19日,下半年为11月17日。
三、鉴定报名要求
(一)凡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不需培训直接报名参加鉴定者,可登陆“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二)各单位受理报名时,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如有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被举报,经核查确属造假者,依法取消其考试资格,严肃处理;已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视为无效;已取得证书的考生,证书收回作废。
(三)各单位须按以下要求提交考生材料:
1、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基本情况表》(附件5),粘贴本人近期蓝底免冠近照一张(与报名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不大于20KB),并由本人如实填写签字。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学历证明(在校大学生须提交“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2001年后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党校毕业证书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带有学籍管理人员电话的学籍表)加盖用人单位有效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www.xtosta.com下载)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2、报名材料提交要求:(1)《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复印件(A4)纸,加盖单位公章。(2)培训开班申请、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按职业等级分开),要求合格人员花名册与录入报名人员一致,不能录入花名册以外的人员。(3)《统计承诺书》原件及电子版、《原件交退登记表》。(4)考生档案统一粘贴封皮,一人一档,按录入顺序整理。
3、综合评审要求: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的职业,只提交电子版文档,文档使用word形式,名称为考生姓名,如有重名考生在姓名后增加身份证号;心理咨询师二级提交论文时,只需要建一个文档,案例报告在前,个人成长或研究报告在后(综合评审方案详见附件6)。全省统一鉴定除秘书职业综合评审采用填写评估报告方式外,其它职业综合评审采用现场撰写专题论文的方式。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2166709、2166706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尽快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此项鉴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1: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附件2: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附件3:2017年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附件4:2017年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附件5: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基本情况表
附件6:综合评审方案
点击下载:通知附件
邢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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