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手机网

登录/注册

教师资格
政策解析

向什么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018-05-24 09:54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

问:在哪儿、向什么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但个别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有所调整,如在河北省,这三类教师资格已经改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所以认定权限以各省份的规定为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但在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这四个直辖市,这三类教师资格由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高校拟聘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根据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区县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此办法不适用于已经毕业的人员)。在读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含博士生)在哪里申请,需根据本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中有些特殊规定。因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相关政策还需按照各省份有关政策执行。

【相关推荐】

201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辅导热招

强烈推荐:加入职教网教师资格考试QQ交流群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等信息,职教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交流QQ群:736858672,欢迎添加!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交流群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

  • 教师资格辅导课程正在热招

    教师资格辅导

  • 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指南

    教师资格指南

  • 职教移动课堂让学习更方便、快捷

    职教移动课堂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

移动应用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