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手机网

登录/注册

教师资格
动态
报名

2017年下半年广东教师资格面试报名:12月12日至15日

2017-12-05 13:48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摘要:广东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2月12-15日,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18年1月6日—7日进行。

广东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18年1月6日—7日进行。现将广东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7年12月12日至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在校生报名时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全省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广州市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将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安排在2017年12月12日至21日。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考区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的现场审核点审核,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现场审核点审核。 各考区现场审核点的受理范围和具体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考区发布的信息,各考区审核点联系方式及地址见附件1.

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3.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考生280元/人·次。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7日。

5.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至7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的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的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科目的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科目的教师资格,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科目(2017年新增科目)的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6.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2018年3月6日公布,考生可登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二、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参加2017年上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六)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www.gdedu.gov.cn)和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

附件:

1. 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东各考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考区名称
 现场审核点名称
现场审核点地址
联系方式(对外公布)
现场审核时间
  对外公告网址
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
广州市政务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
 020-83494295
12月18日-21日
广州(越秀)考区
越秀区教育评估中心
越秀区龟岗德安路1号之二1501室
020-87653030
12月18日-21日
020-87652866
广州(海珠)考区
海珠区教育局
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大堂
 020-89617236
12月18日-21日
 020-89185320
广州(荔湾)考区
荔湾区教育局
荔湾区多宝路58号
 020-81944566
12月18日-21日
广州(天河)考区
教师进修学校
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
020-85263069
12月15日-21日(周六日除外)
广州(白云)考区
白云区少年宫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白兰二街18号 (云城东路万达大歌星对面)
020-86371568
12月18日-21日
广州(黄埔)考区
黄埔区教师发展中心
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区委党校2号楼10楼1008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020-61877384
12月18日-21日
020-61877385
广州(花都)考区
花都区教育局职改办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百合路36号
 020-36898895
12月18日-21日
广州(番禺)考区
番禺区教育局
番禺区政府东副楼522会议室
020-84641609
12月18日-21日
广州(南沙)考区
南沙区金隆小学
南沙区金隆路168号
020-34683336
12月18日-20日
广州(从化)考区
从化区教育局(办事窗口)
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办事窗口)
 020-37932573
12月18日-21日
广州(增城)考区
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荔城街岗前西路35号教育局二楼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020--82628689
12月18日-21日
韶关考区
韶关市教育局
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301室市教育局人事科(17、23、35、38路公交车在芙蓉园或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0751-6919623
12月18日-21日
深圳考区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3009号 (福中路国际人才大厦旁)
0755-83538450
12月12日-17日
珠海考区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珠海电大)教学楼一楼大厅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0756-2235904
12月12日-17日
  珠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gov.cn
汕头考区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龙湖区35街区丰泽庄汕头市教育局
0754-88853404
12月16日-21日
佛山考区
禅城区一门式教育服务中心
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一楼“禅城区一门式教育服务中心”
0757-82341261
12月20日-21日
0757-82341622
三水区教育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01室
0757-87701826
12月20日-21日
高明区教育局
佛山市高明区中山路百乐街13号
0757-88282322
12月20日-21日
南海区教师进修学校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2号艺术高级中学内培训楼2楼
0757-86328700
12月18日-19日
0757-86283743
0757-86282386
江门考区
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40号,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一号楼大堂
0750-3503971
12月18日-20日
  江门基础教育信息网(http://jm.edugd.cn/) “江门教育”政务微信
五邑大学
五邑大学教务处南主楼641(江门市迎宾中路99号)
0750-3296621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综合楼103
0750-3725211
湛江考区
湛江艺术学校
湛江市赤坎区康宁路7号
0759-3336260
12月18日-20日
 (市教育局)
 0759-3332242
(湛江艺术学校)
茂名考区
茂名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茂名市官山五路2号大院2楼接待室
0668-2278744
12月13日-15日
肇庆考区
肇庆市招生考试服务大厅
肇庆市西江北路教育大楼一楼
0758-2829904
12月18日-21日
惠州考区
惠州市教育局(负责高中、初中、中职面试审核)
惠城区龙丰街道金花街六号办公大楼一楼 服务大厅
0752-2261269
12月19日-21日
惠城区教育局(负责小学、幼儿园面试审核)
惠城区麦地东二路4号
 0752-2677406
12月19日-21日
梅州考区
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路5号
0753-2180895
12月18日-21日
  http://www.mzedu.gov.cn梅州市教育局网站
汕尾考区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区红海中路
0660-3390616
12月18日-21日
  汕尾教育信息网(http://www.gdswedu.com/
河源考区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教育局
0762-3297399
12月14日-15日
阳江考区
阳江市教育局
阳江市东风三路45号阳江市教育局一楼大厅
0662-3333993
12月12日-21日(星期六日不上班)
清远考区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学府路
0763-3367435
12月13日-21日
 (市教育局)
 0763-3930691
  (审核点)
东莞考区
东莞开放大学(原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东莞开放大学招生服务厅(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57号)
0769-22223001
12月14日-17日
  东莞市教育局官网
0769-22242918
中山考区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怀谷楼1楼大堂
0760-88222059
12月18日-21日
  中山教育信息港http://www.zsedu.net
潮州考区
潮州市高级中学(负责全市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审核)
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中段
0768-2805016
12月18日-20日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负责潮安区、枫溪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审核)
潮安区党政大楼西侧
0768-5811582
12月18日-20日
潮州市饶平县教育局(负责饶平县初中、小学、幼儿园审核)
饶平县黄岗镇广场西2号
0768-7501041
12月18日-20日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中学(负责湘桥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审核)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路444号
0768-2259400
12月18日-20日
揭阳考区
揭阳市教育局
榕城区临江北路揭阳市教育局
0663-8724407
12月13日-21日
榕城区教育局
榕城区政务中心七楼
0663-8662505
揭东区教育局
揭东区曲溪街道西三路197号
0663-3264640
揭西县教育局
揭西县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0663-5232638
普宁市教育局
普宁市流沙广南16号
0663-2233640
惠来县教育局
惠来县教育局
0663-6692400
云浮考区
云浮市教育局
云浮市城区宝马路2号教育综合大楼205室(即原旧中专学校大楼205室)
0766-8835046
12月16日-21日
云浮市广播电视大学
云浮市城区宝马路2号云浮电大2号楼403
0766-8866065
顺德考区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广东省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
0757-22616493
12月20日-21日

2. 学籍证明(样例)

 学籍证明(样例)

注:

1.本证明仅供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院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差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负责;

4.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29日

【编辑推荐】

2018年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辅导热招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

移动应用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