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山东省教师资格面试安排
2018-04-18 09:09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摘要:2018年上半年山东省教师资格普通考生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22日,实习支教师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22日。
2018年上半年山东省教师资格面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安排,山东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将于5月19日举行。为确保面试工作安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教师资格面试是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做好面试工作,把好教师入口关,对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强化考务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面试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是面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主管科(处)主要负责同志是面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市要明确岗位责任,把面试工作每一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面试技术保障工作实行首席技术人员(CTO)负责制,每市要指定1名熟悉教师资格面试工作、计算机水平高、工作严谨细致的人员担任本市面试工作的CTO。首席技术人员(CTO)作为面试技术保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面试的各项技术服务、支持和保障工作,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技术培训,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厅备案。
二、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各市要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做好安全保密教育,加强考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密责任,确保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一)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各项要求,做好面试试题光盘、加密锁等涉密物品的申领、运送、保管、分发、回收等工作,保障考试工作安全。
要以密封运输车运送试题光盘,由3人以上押运并须有公安(武警)人员参加。运送中不得中途过夜,到达考区后应立即将试题光盘、加密锁存入指定保密室。保密室建设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保密室不得用来存放试题。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对保密室出入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试题交接须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面试试题光盘、加密锁实行分离管理。面试开考前90分钟,考点方可将面试试题导入面试测评系统中,严禁在非面试期间抽取面试题目。面试期间,做好数据服务器的安全保密工作,确需使用服务器进行操作和设置时必须有包含考点主考在内的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封存。面试工作结束后,须将试题光盘及加密锁如数收回,随成绩光盘一并报送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考点要卸载、清除软件系统,集中销毁面试试题清单、考生备课纸等。
(二)要在考前集中对涉密工作人员开展安全保密教育,明确工作人员保密要求,强化保密意识,切实做到保密政策宣传到位、工作要求明确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要仔细梳理工作流程,认真查找本市安全保密工作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完善;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安排专人在考前及面试期间进行巡查,对不达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密室或工作节点,要立即整改,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不留死角。
三、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一)认真做好面试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要根据《山东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安排、报名条件和工作要求等制定本市面试公告,及时通过教育局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公布;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细致的答复考生咨询,为考生报考提供优质服务;准确把握面试报名条件,严格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
(二)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要求设置面试考点、考场(候考室、备考室、抽题室和面试室)等。考点大门处应悬挂横幅(书写“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XX考点”);入口大门内侧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张贴《考场平面示意图》《考试场次及时间安排表》《面试考生守则》等;与考试相关的机构、设施及场所均须张贴标志,设置引导指示标牌;面试考点、考场按考务手册要求组建局域网,配备服务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备齐面试所需物品,保障考生面试准备和试讲(或展示)的需要。考前,各市要组成检查组,到各考点实地检查考点准备情况,确保各考点考前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考试期间,各市、各考点要设值班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值班,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各市考务工作值班电话请于5月18日前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面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国家面试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和面试测评系统,各市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系统使用手册,提前进行模拟演练,熟悉掌握系统操作要求及程序,提前在有关考务系统做好考生编排、考官分配、考场设置等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面试考务手册》及本通知有关内容。
(四)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类别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考试的命题工作。
(五)要科学设计和统筹安排不同类别、科目的面试工作,精心编排面试考场,合理调配面试考官,尽量减少考生等候时间,实现考生有序流动,维持良好的考试秩序。
(六)为保障全省实习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次面试为我省实习支教师范生在支教地单独设置考区,各市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实习支教师范生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省面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统筹规划,周密准备,切实做好实习支教师范生的面试工作。
(七)要加强面试工作的硬件保障,面试网络、服务器、电脑、打印机、UPS等设备应提前检查调试,确保运行正常;每个考点应设置备用服务器和应急抽题机各1台,出现硬件故障或网络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切换。考前,应与当地电力部门协调沟通,确保面试期间的电力供应。
(八)为保证考试顺利实施,提高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市要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应急处置预案(试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面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面试过程中,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冷静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务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证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四、扎实做好考官选聘和考务培训工作
(一)面试实行考官主考制度,考官须经统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各市要加强考官队伍建设,选拔业务水平高、认真负责、公道正派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和教研机构、高等学校的专家等担任面试考官,并切实做好面试考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引导考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国家标准,公平、公正地进行面试评价。要建立完善评分误差控制机制,严格评分标准,规范面试程序,最大限度减小测评误差,对于工作不合格或无法胜任考官工作的面试考官,要及时调换,保证面试质量。
(二)各市要充分认识面试工作的复杂性,切实抓好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考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管理水平,保证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要选拔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素质过硬的人员担任考点主考、副主考及监考员,同时配备保密、保卫、宣传、医务、后勤等考务工作人员。考前,要专门组织全部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定各类人员的工作分工和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工作人员严格按国家和我省要求实施面试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坚持依法治考,严肃考风考纪,多形式、多手段宣传《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面试考生守则》等,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采取有效措施,对考场违纪行为进行防控,对考生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处理得当。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明确纪律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本市各考点的管理、检查、监督力度,在面试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务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普通考生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22日,实习支教师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22日。
(二)资格审核。各市要安排好本市考区面试现场审核确认点,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于4月22日—24日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在面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作出审核结论。
(三)面试编排。5月12日前,各市应在面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本市面试编排工作,确定各考点各场次面试的考生人数,面试编排的有关信息将显示在考生准考证上。
(四)考官分配。5月17日前,各市应在面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面试考官分配工作,将面试考官分配至考点。
(五)试题光盘、加密锁领取。请各市于5月17日上午9:00-12:00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试题光盘(每考点3张)和加密锁(每考点2个),并按要求做好试题交接相关手续。领取地点和需携带材料另行通知。
(六)信息导入与系统设置。5月18日前,各考点应将面试考生数据、考生照片和面试考官信息(由市教育局从考务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导入面试测评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考场设置、考务人员用户设置和考官分配至考场等工作。面试测评系统应使用最新版本,导入时要注意认真核查。
(七)报告本市面试准备情况。各市要于5月18日下午16:00前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告本市面试准备情况。
(八)举行面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面试于5月19日举行,考生人数较多的地市可顺延至5月22日前完成。
(九)报送成绩及有关材料。面试结束,各市逐个校验考点成绩无误后,将所有考点面试成绩(含各考点导出成绩文件夹中的系统操作日志等所有文件)刻录成光盘(一式2份),连同面试试题光盘、加密锁、有关表格等,于面试结束次日报送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十)做好工作总结。面试工作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面试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包括考试组织、工作经验、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sdjszgzx@163.com)。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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