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8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报名安排
2018-01-11 09:48 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
摘要:贵州省2018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16日9:00-17日24:00;缴费时间截止到1月26日;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3月12日-17日;考试时间为3月17日。
贵州省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现将贵州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3月17日(星期六)。贵州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类别、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应选报201A.202A.301A.302A四个公共科目。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的,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的,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新增“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个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两个学科。有意报考上述新增学科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请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301、302或201、202)报考。
三、笔试对象及条件
贵州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贵州省。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即在贵州省普通高校就读的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我省报考。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三年制高职在三年级可报考,两年制高职在二年级可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填报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考生网上填报:1月16日9:00-17日24:00
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仔细阅读贵州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考生按要求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然后按照流程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完成报名。
特别提醒:
1.注册时,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
2.考区由考生依照户籍(或人事关系)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就近选择;考点由报名系统在考区所辖考点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3.贵州师范大学(宝山)考区只接受贵阳市社会考生(非在校生)报考。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5.电子照片要求:
⑴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自拍照等。
⑵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白色背景为佳。
⑶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
⑷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合格证明等资料。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6.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其他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区网上审核:1月18日-19日18:00
考区在审核时限内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对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虚报个人信息造成不能参加面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
特别提醒:
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请考生注意按报考政策规定准确、真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规范证件照,准确选择考试科目,以确保报名顺利完成。
(三)网上缴费:截至1月26日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五、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2018年上半年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3月12日-17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4月19日后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zjszgks@163.com申请复查。成绩复查申请表格式可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内下载。
七、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为 60元/每科。
八、其他说明
(一)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二)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贵州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电话:0851-86700608.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职业培训教育网纲和考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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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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