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在校生参加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审核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2017-09-13 09:58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
问:请问在河北工作考生参加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现场审核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信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统一制式,样张见附件5,空白电子版可在公告链接中下载;验证报告和学籍证明由确认点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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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4日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河北参加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报考考区确认点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不能跨考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当次报考无效。现场确认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确认点进行审核、确认。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将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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