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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知

2018-06-21 17:08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

摘要: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山东导游资格考试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2018年6月25日9:00至9月21日17:00,各市旅游发展委(局)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旅游发展委(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人发〔2018〕29号)要求,现将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四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考生重复报名无效。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以下材料并填报信息:【初次报考考生】必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不能提供高中毕业证的大专以上在校生,可以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必须提交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加试报考考生】必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网上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核

2018年6月25日9:00至9月21日17:00,各市旅游发展委(局)指定专人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能变更。

(三)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登录报名系统网站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导游人员资格现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发〔2017〕41号)和《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99号)规定,山东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新报考生(共五科)收费标准为300元/人(其中,笔试考试费50元/人/科,现场考试费100元/人),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报考外语导游员资格的考生收费标准为100元/人(现场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需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已经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需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简称“加试考生”)仅需参加现场考试。

笔试由文化和旅游部统一组织,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采用机考方式进行。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http://www.mct.gov.cn/)“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栏目查看。

四、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

科目一、二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9:00-10:30。

科目三、四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10:30-12:00。

两场次之间不安排休息时间,考试内容不交叉。

科目五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全省17市均设置考区,考生在报考地参加考试,具体见准考证。

五、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六、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证书核发

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向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以市为单位集中发放证书,考试合格人员到报考地市级旅游管理部门领取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台湾同胞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同胞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四)山东加试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七种。

(五)在网上报名中遇有技术问题时,请与报名网站首页提供的技术支持电话联系:021-61948895。

九、工作要求

各市旅游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周密组织,扎实推进考试工作,确保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落实专门负责机构和人员。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范,按时开展工作,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结果发布、在校生证件审验、证书发放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二)落实考务责任。各地要进一步从严抓好考务工作,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各地考试管理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在考试期间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对于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各市导游资格考试负责部门联系方式

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山东2018年各市导游资格考试负责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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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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