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的通知
2019-03-18 11:47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北京市各旅行社、导游分会: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60号文件精神,现将换发电子导游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换发条件
1.在北京市已申领并持有效导游证人员。
2.《旅游法》施行(2013年10月1日)以后,在北京考取的导游资格证书,未申领导游证人员。
二、 换发流程
1.导游可下载“全国导游之家”APP(支持安卓和苹果系统两个版本,可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或登录全国旅游监管平台http://jianguan.12301.cn进入“导游入口”申领电子导游证。身份证号末位为字母的小写或大写。电子导游证与领队证(领队备案)单位需要保持一致,电子导游证申领可直接选择领队证所在单位。
2.导游提出申领电子导游证申请后,由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的旅行社或导游分会完成导游信息核实确认。审核确认需登录网站http://jianguan .12301.cn,进入“旅行社和注册机构入口”,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已短信发至各单位在“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总经理手机。旅行社和导游分会在接受导游注册时,应核实导游基本信息,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导游注册信息做出审核。旅行社登录账号需变更的,应向我委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西三环南路一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加盖旅行社公章)。
3.旅行社和导游分会审核后,市旅游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以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对电子导游证申请做出审核。审核通过后,导游可在手机APP上获取电子导游证。
4.“导游身份标识”的打印和配发,待国家旅游局下一步通知。6月30日前,导游证IC卡正常使用。电子导游证可常年申办。
5、导游资格证信息可在国家旅游局官网办事大厅导游信息管理中查询。“无导游资格证、导游资格证与身份证信息不匹配、导游资格证编码规则与国家旅游局统一规则不符”等情形的人员,导游全国旅游监管平台暂不支持电子导游证申领,待平台完善后可申领,申领时间可咨询技术电话。
6、全国旅游监管平台暂不支持分社和新批旅行社申领电子导游证,待平台完善后可申领,申领时间可咨询技术电话。
7、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合同的试用期以实际情况或惯例填写。无固定期合同可填写退休期限。
8、出境领队资格的点选,请各出境社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60号)中“导游人员从事领队业务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将在本社从事领队工作的导游人员作出点选。
9、本通知发布之前已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申领电子导游证的信息有效,在审核通过前不能做信息变更。审核通过后可以在平台申请信息变更。导游证IC卡不再办理信息变更。
三、严格遵守换证工作纪律
在电子导游证换发过程中,任何单位不得向导游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旅行社和导游分会应认真做好导游信息审核、确认,确保导游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在电子导游证换发过程中,出现篡改信息、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电子导游证申请平台技术咨询:张丽莎 18701493152,
赵云龙 13520511157,王 林 13810763909,65950283
导游分会:83494675,83494612,83494603
导游资格证考试、领取、丢补:85157184,85157262
政策咨询:89150084、89150048、89150051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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