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适合考出版专业资格证书
2018-08-31 11:19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
哪些人员适合考出版专业资格证书?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
2001年8月,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国家开始实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新闻出版总署人事教育司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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