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手机网

登录/注册

出版专业资格
政策

江苏省不能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情形

2017-12-22 11:24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

江苏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编辑推荐:

2018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招生方案

2018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辅导免费试听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

移动应用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