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8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8-07-26 10:58 来源: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摘要:黑龙江2018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9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
关于做好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及操作流程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人员报考请选择中、省直考区,哈尔滨市属单位人员报考请选择哈尔滨市考区,农垦系统人员报考请选择农垦考区,其他考区人员报考按属地化管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各级别每人每科68元。
三、考场设置
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参考用书
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全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详见附件2)。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点击查看全部附件内容
1.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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