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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7年出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8-01-03 11:02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摘要:山西2017年出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1月8日至11日,审核地点为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主楼516房间)。

山西省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7〕22号)安排,现将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满分60%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审核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月8日至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主楼516房间)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

联系电话:0351-8302522. .

三、审核所需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按电子文档方式填写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及从业证明材料。(证明模板在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考生服务]栏目[下载中心]下载)。

4.本人户口本(山西户籍)或山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 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在本考试年度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本年度所有科目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审核部门将不予受理。

(三)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取消本年度考试成绩及专业通过资格。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初级资格条件:

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本年度考试)。

(二)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中级资格条件:

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七)在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1月2日

附件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2: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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