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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资格

2016年北京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16-07-13 11:11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整理

导语:2016年北京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老考生2016年7月15日至7月29日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新考生报名时间为7月15日-7月19日,现场审核时间:7月20日-7月22日,网上缴费时间:7月23日-7月29日。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在图书、期刊、音像和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等工作。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有关要求,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台湾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点击阅读:关于北京地区2016年出版专业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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