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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出版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图书质量奖惩措施

2017-11-14 16:38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

下面是网校编辑整理中级出版资格考试理论与实务科目中“图书质量奖惩措施”的相关考点,供参加2018年度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复习参考。

图书质量奖惩措施

图书质量奖惩措施:是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不能保证图书质量者,予以处罚:

1、内容不合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没收出版物及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

刑事处罚:主要适用于情节严重而触犯刑律的,有人民法院依法定罪量刑。

2、对编校质量、印刷质量不合格的处罚:

(1)编校质量: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五以下 ,30天内全部收回,改正重印后可继续发行。差错率在万分之五以上,必须30天内全部收回。

印刷质量:不合格者必须及时予以收回、调换。

【年新版图书品种有10%以上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单位,必须停业整顿】

3、对不合格图书直接责任者的处罚:

一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造成图书质量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省级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且其三年之内不得从事编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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